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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丈夫拒付抚养费能否起诉索要抚养费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0-15 20:38:14 阅读数:74

导语:夫妻分居期间,丈夫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正常情况下不能免除。没有“分家”,当事人可以用家庭财产抚养子女。你老公一分钱不给你,养孩子就难了!丈夫的做法肯定是违法的,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与丈夫协商,要求他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代表孩子提起诉讼,保护孩子依法抚养的权利。详情请通过以下案例与无忧找律师网联系。案例

我丈夫张某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我和他结婚8年了,他一直把他家当成酒店。他又渴又饿地回来了,吃喝完就走了。他没有孩子的时候,我只当他是个大男孩,原谅了他。有了孩子之后我就没有这种感觉了。然后吵,吵,吵得自己都无聊了又想到了离婚。正儿八经第一次提出离婚是在2021年秋天。三年后,一个解放战争应该结束了,我们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张某没有说“离开”或“离开”。相反,他搬进了工厂的杂物仓库,和我分开了。他不回家我还需要少伺候一个人,这是好事。可恨的是他连一分钱都不带回家。这样一来,孩子不仅是我一个人管,也是我一个人养!离婚一拖再拖,孩子却要天天赡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乎吗?

[专家意见]

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这是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既然是义务,就必须履行。无论是谁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任何理由,在这个问题上是没有任何价格可谈的。说白了,不管夫妻之间是什么关系,不管是同居、分居甚至离婚,只要孩子是他们生的,他们就会与父母和孩子形成私人关系。只要这种关系存在,父亲和母亲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是无条件的,夫妻感情、生活形式等问题都不能影响。这就像你在信中说的:“孩子每天都忍不住要赡养!”否则,当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赡养。

就你的情况而言,在你与张某,的旷日持久的离婚中,由于你们只是分居而没有分居(即分割财产),抚养孩子的费用属于家庭正常开支,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如果你对财产没有特别约定,那么你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某的工资也不例外。然而,张某“一分钱都不带回家”,这实际上意味着放弃抚养孩子的责任。这种做法是法律不允许的,必要的时候法律肯定会控制的!现在你可以和张某谈判,要求他支付子女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代表孩子提起诉讼,保护孩子依法抚养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三)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绝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作为法定代理人,抚养孩子的父母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父母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本文通过问答为您解答相关问题。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知道,虽然夫妻双方没有离婚,但是如果一方完全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子女抚养费。如果你有类似的情况,可以参考这篇文章,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果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无忧找律师网也提供在线咨询,专业律师会根据你的情况给你具体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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