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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费什么时候不再给付?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少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0-13 20:26:06 阅读数:132

父母有义务教育和抚养他们的孩子。但是,在养育孩子的项目中,如果孩子只接受而不能报告,父母就不能无条件、无期限地给予。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父母不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呢?让我们来看看无忧找律师网收集的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子女抚养费什么时候不再给付

一般来说,当孩子能够养活自己时,父母可能不必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父母可能不必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父母一般将子女抚养至18岁,年满18岁者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年满16周岁且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育儿费。

(三)父母应当承担抚养年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费用。

(4)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是指患有严重疾病、残疾、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参加正常就业的人员。

(五)尚在学校就读的,学校指高中及以下学历。

定义为“仍在学校学习”;

司法解释一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是指仍在上学并接受过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因主观原因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儿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有冲突。《意见》认为家长只要是在校学生就有赡养义务,《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认为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孩子受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管辖,所以没有上位法和下位法,但《意见》司法解释(一)是在2021年。1993年晚于《婚姻法》年,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即对于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成年子女,父母无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六)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主要是指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生活在城镇的子女仍然失业,没有就业机会的人。

(七)父母失去赡养能力的。

抚养费包括哪些

父母给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父母对孩子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但这不是单方面的。父母也有权在孩子年老时得到他们的照顾。因此,在提供赡养的同时,父母也在思考自己的后半生。如果您还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无忧找律师,无忧找律师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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