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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法院判对方付抚养费但是对方始终不支付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9-09 20:41:41 阅读数:108

夫妻关系破裂时,离婚一般是一种结束关系的手段。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后,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另一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那么如果离婚法院判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但另一方从来不支付呢?以下是一、离婚了法院判对方付抚养费但是对方始终不支付怎么办无忧找律师的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1.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在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中拒绝履行或者阻碍他人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有能力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殴打、责骂、捆绑、饥饿或者忽视、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劝导仍不改的。

(4)感情不和谐或异地,分居两年,没有同居。这两年是不间断的。如果路中间有共同的生活,那就不是两年的分离。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

1、主要要素。依法登记结婚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男女非法同居,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离婚的有利因素。要求“双方自愿”是指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且该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另一方或他人的欺诈或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作出的离婚意思表示无效。

3.其他元素。必须具备“子女及财产问题已妥善处理”的法定要求。“适当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达成的协议。其中,子女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包括由谁来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如何承担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子女的姓氏是否发生变化等。财产问题,包括合理的分割和共同财产的处置、共同债务的分担、住房的分配以及对贫困者的经济援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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