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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抚养费是多少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9-09 20:21:40 阅读数:140

离婚涉及到夫妻婚姻关系的结束。有未成年子女的,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没有和孩子住在一起的一方需要支付赡养费。那么,如果离婚的女方被起诉要孩子,男方的抚养费是多少?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为您详细介绍。1.男方起诉离婚女方要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

论儿童保育费数额的确定。首先,父母双方都同意。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认同还是判断都要基于三个因素:一是孩子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三是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即使父母双方同意子女与一方共同生活,由赡养方承担全部的子女抚养费用,法院也应核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子女的健康将不被允许。确定子女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有三种: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缴纳子女抚养费;如果子女抚养费由两个以上子女承担,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托幼费金额。 第三,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

二、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儿童保育费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支付:一是定期支付和一次性支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原则上应定期支付,主要指有固定收入或无固定收入,但月收入可观,应按月支付的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度或按年缴费;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且具备一次性支付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对于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一次性支付,避免日后执行困难。二是被事物抵消。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确定的儿童保育费支付金额,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产应从儿童保育费中抵消相当多的金额,并交付给抚养儿童的一方。

三、关于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限。

儿童保育费的支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原则是儿童保育费一般支付到孩子18岁。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育儿费。特殊时期是指孩子成年后,根据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仍需承担育儿费用,停学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成年子女以下三个条件是申请特殊时期的前提条件:丧失劳动能力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计,仍在学校学习的;没有生活能力或者条件。根据上述特殊情况之一,能够负担得起的父母仍然需要支付他们的儿童保育费用。

以上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抚养费支付法没有规定明确的数额,但规定了相应的标准。相信通过以上内容,您对相关问题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无忧找律师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访问无忧找律师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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