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拆迁征收部门给予被安置人的经济补偿。安置房已登记产权的,取得房屋所有权。安置房所有人死亡后,安置房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民法典》中的安置房遗嘱是否有效?无忧找律师网汇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安置房遗嘱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安置房签订的遗嘱,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良好习惯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以欺诈或者胁迫手段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变更的,变更的内容无效。
二、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安置房是政府为安置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被拆除的居民而修建的房屋。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非法或不合格的出卖人、非法或不合格的买受人、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当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时,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1.谈判是双方最快捷、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和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只能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协商调解,解决不了纠纷,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试用期为六个月。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安置房的遗嘱符合行为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义是真的;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无忧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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