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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生效条件,自书遗嘱格式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30 11:01:05 阅读数:106

如果要写遗嘱,可以是自己写的遗嘱,也可以是写的遗嘱。遗嘱的生效时间应该在什么情况下确定?自拟遗嘱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自书遗嘱生效时间是多久

遗嘱在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生效。只要生前没有新的遗嘱,就从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

只要遗嘱人死亡,立即生效,没有时间限制。

自写遗嘱的特点: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

3、遗嘱的成立不能代表。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由遗嘱人本人作出,而不是由他人作出。如果是代理遗嘱,必须由本人签名,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4.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口头形式,需要两个以上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是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财产所有权的处分,在生前可以变更或者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死亡为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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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遗嘱人事实上没有死亡,但是具备相关法律条件,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短时间内再次出现,相应的财产可以返还给立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如超过两年且财产无法返还,受益人应在其受益范围内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制。

法律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或者变更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有违背遗嘱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撤回遗嘱的相关内容。

遗嘱有数份,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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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写遗嘱,应当由遗嘱人签名,写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委托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理人,由遗嘱人、代理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写明年、月、日。

根据以上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结论,遗嘱在被继承人(遗嘱人)死亡后生效,只要死亡前没有新的遗嘱,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生效。遗嘱人如果要变更遗嘱,可以变更,但变更前必须慎重考虑。如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无忧找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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