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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事实不符,协议约定与事实不符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30 07:14:05 阅读数:66

代表一本书的遗嘱是众多遗嘱之一。代书遗嘱由证人书写,由证人和被继承人签名,写明代书遗嘱成立的日期。代书遗嘱与事实不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以下是无忧找律师1的回答。代书遗嘱与事实不符是否成立

遗嘱生效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代替遗嘱人写遗嘱。遗嘱人的遗嘱不是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立下的遗嘱,而是遗嘱人按照遗嘱立下的遗嘱,不能对其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2.见证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可以是代理人。证人一般是立遗嘱人指定并经本人认可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作为遗嘱的证人。《民法典》对证人人数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立遗嘱人代表书的遗嘱确实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也是为了防止将来发生遗嘱效力的纠纷。

3.告别发言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应当将书面遗嘱提交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当场向遗嘱人宣读。遗嘱人发现无误后,由遗嘱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有三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最好在遗嘱上签名,见证人少的,必须两个人签名。作者、见证人、遗嘱人必须签名,其他人不得签名。

4.遗嘱代理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不是未成年人或精神或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理人不得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因直接参与继承而对继承有直接和重大的利益。如果被指定为遗嘱撰写人,必然会诉诸欺诈,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篡改遗嘱,歪曲遗嘱的本意,增减遗嘱的内容,从而造成其他继承人利益的损害。即使是遗嘱作者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恶意,没有弄虚作假从中牟利,也必然会因为其特殊的身份而引起他人的怀疑,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代理人。

委托遗嘱与实际情况不符,对其效力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委托遗嘱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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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嘱证人的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或者年满十六周岁取得劳动收入的人员。就年龄而言,证人首先要满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这样做的法律行为才会有效。所以,证人应该是成年人或者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岁以上的人。

2.心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或丧失理性的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得作为立遗嘱人或证人。

3.能独立了解遗嘱内容的人。证人必须是能够理解遗嘱内容和语言的人。一般情况下,盲人、文盲和不懂遗嘱语言的人不能成为遗嘱人或遗嘱见证人。

4.对继承遗产没有兴趣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和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因为他们有继承死者遗产的个人利益,不能作为证人。

此外,遗嘱中的证人需要满足两个以上证人的要求,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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