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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能办离婚手续吗,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05 21:27:02 阅读数:300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1.协议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1)双方均为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自愿离婚;

(3)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的户口在本辖区内;

(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如何登记离婚?

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双方离开居住地到其他地方居住,而他们居住地的民政局一般不接受他们;离婚协议不符合要求(一般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请注意,不必到出具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第二,国内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a)向哪个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双方在同一辖区内均有户口,并居住在户口所在地。起诉方可以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和财产证明(一式两份)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均在同一管辖区内有常住户口,且一方在国外居住超过一年。居住在外国的一方提起的诉讼需要向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居住在居住地的一方可以向当地法院或另一方惯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双方在同一管辖区都有常住户口,并且都在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当向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4.如果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管辖区,任何一方均可向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的账户不在同一个管辖区内,双方都在账户所在地。乙方向对方账户所在地提起诉讼。

6.如果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管辖区,一方应向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一年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在离开住所的一方当事人的惯常住所提起诉讼。

7.户口不在同一管辖区的双方当事人已离开户口一年以上,并向对方惯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当向发起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发起方也没有惯常居住地,并向另一方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2)如何进行离婚诉讼?

1、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与另一方的婚姻关系。起诉人在离婚案件中提起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

投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和现住址;

(二)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此案,离婚诉讼立即开始。

2.法院启动的离婚诉讼的审判阶段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诉讼并启动诉讼程序直至作出判决期间所做的全部调查工作的总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分为三个阶段:审前准备、调解和审判:

(1)听证前准备。人民法院接到离婚诉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首先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解,使当事人能够消除分歧,相互理解,达成离婚或者和解协议。如果达成友好协议,人民法院将把协议记录存档,一般不出具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与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听证。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应当举行听证。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在场,并宣布法庭纪律。法官应当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并宣布法官是否回避。之后,法院开始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其陈述。告知当事人他们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并宣读没有出庭的证人的证词;询问鉴定人并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阅读审讯记录。之后,法庭辩论开始了。原告及其法定代表人发言,被告及其法定代表人发言,双方进行辩论。

3.由法院启动的离婚诉讼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再次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宣布判决。人民法院应当公开作出所有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如果判决是定期宣布的,判决将在判决宣布后立即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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