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婚姻 > 继承 > 遗嘱继承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浅谈放弃继承权公证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16 19:59:26 阅读数:166

关于放弃继承权公证的问题,石城公证处公证员俞晓龙

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的一项重要民事公证业务。我自从事公证行业以来,我们公证处一直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文书格式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为遗产出具公证书,确实为促进社会稳定,维护合法继承人的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深入发展和各项制度的完善,特别是《民法典》的实施和逐步普及,继承权公证书面临诸多问题,现就以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什么是“继承权”?什么是“继承”?

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或者死者生前所立的法定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是指在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将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财产和可继承的债权债务按照法定程序转移给继承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我们公证业务中继承的标的物一般是指财产。

关于“弃继承”和“弃继承”?

既然继承权是一种权利,那么继承权自然应该具有

权利的所有属性。首先,作为一种权利,继承权必须有其主体,这种权利的主体应该是特定的,包括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权利人取得继承权。那么,如果权利人放弃继承权,公证人首先要明确,权利人放弃的是一项权利,而不是某种继承。在实践中,有这样的情况,死者经常留下几个财产,有许多继承人。继承人在申请继承权公证之前,往往会讨论每笔遗产的归属问题。为了方便各种遗产的申请,继承人在对某项遗产的继承权进行公证时,往往会协商由其中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公布《放弃继承

权公证书》,但这个《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放弃内容往往只指向某项具体的遗产。于是,一物一证继承的局面出现了。然而,公证文书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应该保持其严肃性和合法性。既然继承人在公证处公布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员就应该告诉他,他放弃了一项权利。放弃这项权利的法律后果如下:1 .放弃继承权是彻底的放弃。即使后来发现被继承人有其他遗产,应当放弃继承权的权利人也不得请求继承。2、放弃继承权一旦立下,一般不能反悔。3.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而放弃继承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无效”。4.债权人放弃的遗产份额,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是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的份额应转移给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国家或者集体享有。综上所述,《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法律意义偏离了现实意义。其实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公证书》(见格式1)应该指向“放弃继承”,其现实意义应该是放弃某一特定继承的继承,而不是放弃这样的权利。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