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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包二奶”、“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分别指的是什么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4 19:55:34 阅读数:183

“包二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民法典》中确切的术语是“重婚”和“配偶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与配偶重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要求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必须具备外表特征:如申请户口、买房、举办婚礼等。以夫妻名义,只要不以夫妻名义出国,就不构成重婚罪。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

“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有五个要求:

1、和婚外异性(同性不算);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时间;

4.稳定状态;

5.同居。

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情

形,无罪一方可以据此主张损害赔偿。

“通奸”是婚外(不使用金钱)与异性发生的非法性关系,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民法典中无后果;是党员干部,主管部门可以处罚。《民法典》中没有通奸或婚外恋的概念。婚外恋和通奸属于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和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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