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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说告辞,女朋友有什么用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4 07:46:31 阅读数:162

法律建议:女朋友以妻子身份回来告诉她结婚了,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吗?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网上找了个女朋友做老婆,结婚了。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经结婚生子了,但后来知道了这一点,准备结婚了。她现在不和我住在一起。她说前夫不肯离婚,离婚时全家人都威胁她。她不敢离婚。现在她不能结婚了。我该怎么办?

无忧找律师网络律师回答:

如果女方涉嫌骗婚,可以报警!如果只是感情问题,可以分开,要求归还恋爱期间付出的一些财物。减少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重婚罪的认定;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重婚,即两次合法婚姻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有重婚者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相互串通欺骗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在夫妻关系中与他人重婚而未登记同居,是婚前婚后的事实婚姻类型。

3.没有配偶,但知道对方有配偶的,以登记结婚或者夫妻同居方式结婚。

什么不是重婚罪?

重婚不一定构成重婚。只有情节严重、危害极大的重婚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列两种重婚罪不构成重婚罪:

(1)配偶一方因虐待、逃跑而重婚的。在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的影响或家庭矛盾,夫妻间经常发生虐待。如果一方,尤其是女性,因为虐待而逃跑,在外国与另一人结婚,这种重婚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因此不适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灾逃与他人重婚。因灾害无法在原籍国生活,外出谋生。一方知道另一方还活着,有的甚至一起出去谋生。但由于生计原因,他们不得不在原有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另嫁他人。这种重婚罪虽然是故意的,但对社会没有危害,不应该以重婚罪论处。

重婚的民事责任

事实上,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的侵扰都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侵犯,严重侵犯了无罪一方的同居权、贞操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因此,决定法律不仅要惩罚重婚,还要使重婚对无辜方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重婚罪的刑事处罚是手段,保护无罪一方的婚姻家庭权利是目的。

因此,婚姻法律制度应设立无罪方损害赔偿制度,并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因重婚造成的损害应由无罪方赔偿。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婚姻法》项规定:“因重婚或者配偶同居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赔偿。这是对无辜一方的补偿,对重婚的惩罚

在离婚诉讼中,因重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重婚者”和“已婚者”应当对无罪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只要存在阻碍婚姻存在的法定离婚理由,如重婚、通奸、遗弃等。错误的一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我国《婚姻法》合理借鉴国外婚姻家庭立法的有益经验,明确规定因重婚或婚外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这是我国婚姻法律制度首次建立

损害赔偿制度,标志着我国婚姻家庭领域民事责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无忧找律师网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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