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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改判无罪的案例,重婚罪的认定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3-03 22:19:31 阅读数:273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重婚是指与另一人结婚有配偶或明知另一人有配偶的行为。

(一)客体要素

本罪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婚姻。一夫一妻制是中国民法典规定的原则。重婚罪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受到刑事处罚。

(2)客观因素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有重婚罪。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所谓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子,女子有丈夫,这种婚姻关系未经法定程序仍然存续,即配偶;夫妻关系已经解除的,或者夫妻关系因夫妻一方死亡而自然消失的,不再结婚。所谓与他人结婚,包括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欺诈性婚姻登记的,以及未经婚姻登记程序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所谓明知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虽无配偶,但明知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这种行为是故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即两次合法婚姻的重婚。有配偶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有重婚者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相互串通欺骗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未经登记的他人重婚,是法律规定的婚前婚后事实婚姻。

3.两次事实婚姻的重婚,即与配偶重婚和其他未登记结婚,但在夫妻关系中先后或同时同居的。

4.在夫妻关系中与原配偶同居而未登记,然后与其他人结婚而重婚,即实际结婚后的合法婚姻类型。

5、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且登记结婚或与夫妻同居而重婚的。

(三)主要要素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第一,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其他人建立婚姻

关系; 第二,没有配偶的人,明知有配偶,却彼此结婚。

(4)主观因素

主观上,本罪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一方配偶不知道另一方配偶有配偶并与其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则一方配偶不构成重婚,另一方配偶构成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方面的,有喜新厌旧的;有的是快感;有的是封建思想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第二,惩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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