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6-03 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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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网网友:双方都是老师。由于感情不和,他们正准备离婚。
我的女儿一岁零八个月大,都想要孩子。只要是孩子,我(孩子的父亲)可以放弃家庭中所有现存的财产。 她母亲的性格更迫切,我能得到她的孩子的监护权吗?谢谢你!律师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他们的母亲住在一起。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母亲可以与父亲生活在一起: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一起生活;
(2)如果父母要求子女与他或她一起生活,而他或她有条件抚养他或她,但没有履行抚养他或她的义务;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如果父母同意他们的孩子将与父母一起生活不到两周,并且不会对他们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则可以给予许可。
因此,如果该妇女有上述法律理由,而孩子不再适合与她一起生活,法院可以决定与你一起生活。当然,如果你和那个女人达成共识,法院也会允许你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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