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会协商孩子的抚养权,一般由更擅长孩子成长的一方抚养。但当出现一些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情况时,可以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请见无忧找律师边肖向你介绍: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一)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其身心健康,保护其合法权益,就应当准予变更。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重新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
办理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2.孩子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
3.起草托管变更协议。
由于之前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已经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此外,监护权的变更是个人关系的重大变化,有关部门出于谨慎,要求离婚男女之间签署的《变更抚养权协议》要经过公证。
(二)诉讼变更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变更决定。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程序:
1.法院受理监护权纠纷;
2.法院将在审查和接受后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
3.被告应当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审判;
4.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院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提供证言,宣读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阅读鉴定结论;阅读检验记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各方最终意见;
7、法庭辩论结束,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可以调解的,也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声明。
二、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
1.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孩子
2.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对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
如果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监禁或长期出国后无法直接抚养。
三、单方面擅自变更抚养关系的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
离婚后,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责任,或者虐待、遗弃子女,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擅自欺骗、偷盗子女的,法律不允许这种行为。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变更抚养子女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
一方抚养的子女因歧视、虐待等各种原因投靠对方家中,并明确表示不再愿意与抚养方共同生活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
无正当理由将孩子带走或者欺骗的,应当说服教育其返还孩子。经劝说教育仍不返还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对象不是孩子,而是带走或欺骗孩子的一方。
以上是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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