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7 15: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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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母想给孩子改名字,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有监护权的父母对孩子的父亲心存怨恨,想给孩子改姓氏。俗话说,“不孝有三,最大的是不孝顺。”中国人非常重视传宗接代。有些女性希望改变孩子的姓氏(通常是男孩),以满足对方的心理需求。 第二,由于各种原因,一方认为孩子的名字需要改,只改名字不改姓氏。三、与孩子同居的配偶再婚,想将孩子的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的姓氏。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获得抚养孩子和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权利,不能获得对孩子的垄断,更不能否认对方孩子的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的结束而消失。所以,一方要给孩子改名字,必须和另一方协商,然后到户籍部门办理更名登记。
《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造成纠纷的,责令恢复原姓氏。”所以父母离婚后要协商给孩子改姓氏。如果未成年的孩子能把自己的观点表达清楚,也可以听听他们的意见。成年子女可以依法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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