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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及其法律后果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13 08:42:02 阅读数:282

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包括主体违法、客体违法和内容违法。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和无效担保合同保证人的法律责任。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及法律后果

担保合同的目的是明确担保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债权的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合同中设定的担保、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具有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承担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

(一)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

(1)主题是非法的

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担保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该对象是非法的

《担保法》禁止抵押财产;抵押或质押财产被盗或灭失的财产。

(3)内容违法

如果债权人利用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的危险迫使他人违背其真实意图扣除担保,担保将无效。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61条规定:“如果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因该行为获得的财产应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担保法》第5条第2款规定:“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这些法律规定确认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是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来确定责任的标准。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没有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也是基于民法过错原则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担保法》的相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担保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7条,“主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保证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半”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保证人没有过错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得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的三分之一。无效担保合同的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按以下方式处理:

(1)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无效是由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无论无效的结果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保证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没有过错,主合同的债权人因保证人无效的担保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保证人应当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这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是指债务人和保证人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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