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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担保合同有哪些内容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7-13 08:33:02 阅读数:194

债权担保的内容是由担保权和担保义务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人的安全和物质安全的不同性质,债权人的担保权具有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属于债权范围;但是,在物的担保中,物权是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也称担保物权,两者的效力有很大的区别。相应地,保证人的义务实际上是保证人的一种债务,同时也是保证物的一种物权负担。担保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担保合同有不同的类型。根据分类,它们的内容如下:

债务担保

债权担保的内容是由担保权和担保义务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人的安全和物质安全的不同性质,债权人的担保权具有不同的属性。在人的担保中,担保权是一种债权,属于债权范围;但是,在物的担保中,物权是一种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也称担保物权,两者的效力有很大的区别。相应地,保证人的义务实际上是保证人的一种债务,同时也是保证物的一种物权负担。

担保合同内容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保证期;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担保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抵押合同的内容

有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位置、所有权或使用权;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质押合同的内容

有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的名称、数量、质量和条件;质押担保的范围;*及时移交认捐;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符合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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