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反担保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融银桥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抵押权人:荣昌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署的融银桥YZZ第《委托担保合同》号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荣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贷款人)签署的融银桥YZZ第《保证合同》号协议,甲方作为担保人,向贷款人向乙方[()农村信用社]借款人民币1万元,为保证甲方有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反担保的主要债权种类及金额:
即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贷款合同中约定的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从(日期)到(日期)。
三。反担保抵押品:
乙方愿意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合同》(附件)载明了抵押财产,该抵押财产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1)甲方代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利、乙方违约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以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补偿基金占用费.补偿基金占用费以所有被补偿的债务为基础计算,自补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浮动计算。
(2)委托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担保费。担保费根据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率计算。
(3)甲方实现抵押权所发生的费用,如律师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V.其他特别事项:
(1)乙方应承担反担保合同公证及抵押物评估、登记、评估、保险和保管的费用,其相关的产权证明及所有法律文件应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为抵押期间的抵押财产办理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期限比保证期长6个月。抵押保险的相关文件由甲方保存.抵押期间,如抵押物在保险范围内遭受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原则处理获得的保险赔偿:
1.甲方将其存入指定账户;
2.如果乙方按时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甲方将向乙方退还全部保险赔偿金;
3.如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偿还本息,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将用于乙方清偿对甲方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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