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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1-28 07:20:20 阅读数:129

民事诉讼中一审二审还有再审的区别是什么

想知道这三者的区别,首先要了解我国司法体系里的审级制度。

我国采取的是以“四级两审制”为主、以“四级一审制”为辅的民事审级结构。

所谓“四级”,通常指以县(区)级基层法院为第一级、以设区的市中级法院为第二级,以省(自治区)高级法院为第三级,以最高人民法院为第四级。

民事案件通常以涉案争议金额为门槛确定第一审的审级,以北京为例,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下的一审归区法院管(涉外案件除外),2-50亿的一审归中级法院管,50亿以上的一审归高级法院管。

所谓“两审”,指的是案件一审的裁判结果不必然发生效力,只要至少一方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10或15天)选择上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第二审程序再审一次,而二审的判决结果才真正的一锤定音。也就是说,

对于绝大多数民事案件,只要当事人愿意,至少可以打两场。而负责第二审程序的就是一审法院的上级法院。

这里有个例外就是一审制,指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以简易程序审理标的额为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小额速裁案件)采取一审终审制。简而言之,部分诉讼标的小到一定程度的简单案件是没有上诉机会的。

了解审级制度后,你会发现,

二审跟一审其实没有本质的区别,是当事人想要就一定会得到的“再打一次”的机会。

只不过如果事实和证据在一审已经充分查明的话,二审可以适当简化庭审的程序,改为以书面的形式针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判断。而通常所说二审发回、改判比例较低,则是因为一审判决通常能够站得住脚,二审则给出了相同的结果而已。

如果要说两者之间有值得关注的区别,那么在我看来其实是司法服务环境和质量的差异。

因为有法官遴选和审级制度的存在,法院的层级越高往往法官的法律素养也会更高、法院的业务量越少,所以二审通常会得到更高质量的审理。

至于其他如两审审理期限、合议庭组成方式、当事人能否提出新诉请等方面的差异则属于细枝末节。

首先,它存在的目的更多是为了「纠错」,而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因为再审程序的学名其实叫「审判监督程序」。

当案件走到再审这一步时,再审法院更关心的是前面作出判决的法院工作有没有错误,而不是很关心争议双方谁更有道理(这一点尤为重要)。当再审结果出现反转时,其实它只是纠错的副产物而已。

其次,它跟审级制度是脱钩的。

再审并非一定要在二审之后才能提起,它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任一审级的裁判结果。比如,一审判决无人上诉,在其生效之后就可以针对一审的判决申请再审。甚至,连前面提到的小额速裁案件也可以申请再审。

最后,再审并不是你想要就一定会得到的。

再审申请能否被接受取决于法院自己的判断,如果认为理由不成立可以拒绝。现实中,虽然法律规定了十三种再审的法定理由,但实际能够成功发动再审本身就是一个小概率事件,更不要说再审得到反败为胜的结果。

如果没有足够份量的「新证据」,再审可以被当成类似于刮彩票式的努力。

民事起诉状的书写(附模板)

民事起诉状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有可能接触到的起诉状,除了在诉讼请求部分最好有专业的人员指引,其他部分目前已经形成模板化。

我们以借款纠纷为例,就起诉状的相关要素进行介绍:

一、双方当事人的信息

“冤有头,债有主”,在我们请求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时,一定要明确我方和对方的信息,方便法院找到人。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所地、联系电话和能够收到诉讼文书的地址。

二、具体的诉讼请求

一般而言,借款纠纷的诉讼请求由如下三部分组成:1、返还借款本金;2、支付因借款产生的利息;3、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用。

三、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这一部分主要的目的是要让法官通过你的民事起诉状能够对你的案情产生一个清晰的第一印象。

我们的陈述要简洁(咱们法官目前办案数量很大,咱们要理解)、有据(我们说的东西最好有证据支撑)、慎说(有些对咱们不利的可以少说或慎说)。

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民事起诉状》模板

原告:×××,男/女,××××年××月××日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告:×××,……。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一条制定,供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原告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在诉讼地位后括注与原告的关系。

4.起诉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等信息。

6.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人民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诉讼,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7.起诉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三大诉讼法中近亲属的概念

网友:刑事案件中近亲属可以委托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这里面的近亲属指哪些人?

苏义飞律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一)“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附:三大诉讼法中近亲属的概念

一。刑事诉讼法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考法条:(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行政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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