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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诉讼怎么起诉?批量诉讼怎么起诉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1-27 22:11:20 阅读数:148

中国有集体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吗

但是法律是一回事,真正实行起来又是另一回事。

比如苹果降速事件,外国用户可以得到赔偿而中国用户得不到。

集体诉讼制度

英美集体诉讼制度

说到集体诉讼,首先我们回顾这制度的历史。虽然近现代的集体诉讼案件多见于美国,但其渊源可追溯到英国。然而由于惩罚性赔偿和律师费的承担等原因,这一制度并未能在除澳洲和加拿大外的英国及英联邦国家盛行,反而在美国找到了进一步发展的土壤。

1842年,美国《衡平法规则》首次以成文法形式对集体诉讼制度进行了规定。1966年,该诉讼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并导致社会上的积极诉讼案件大量增加。随着集体诉讼制度的普及,近代美国代表性的集体诉讼案件多见于消费者领域,尤其是医药和化工行业。根据相关历史性的大概统计,美国的集体疏松案件中,总体上证劵领域的占比高达40%左右。

中美两国集体诉讼制度

一、律师参与机制

对于集体诉讼成员而言,美国集体诉讼案件较低的诉讼成本激起了当事人较高的诉讼积极性。主要体现在,该制度下不仅胜诉的律师费系由所有的成员承担,败诉时亦无需承担败诉的律师费。此外,根据《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2003年在23条h款新增的规定,美国的集体诉讼制度还许原告在法庭的裁决下获得合理的律师费补偿。

相较之下,在中国新的《证劵法》框架下,可预见集体诉讼由投资机构主导的可能性较大(比如证券结算机构的配合查询),此时诉讼代表律师并没有和投资人达成法律服务关系。因此对于被抽象代表的投资人,律师将较难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收取较高的风险代理费,法院也难有依据判决原告的律师费承担。由此,从律师参与的角度,中国集体诉讼下的律师报酬应远不如美国集体诉讼那般高昂。

律师的参与机制被视为是证劵诉讼民间参与度的重要指标。美国主要靠的是律师主导的民间参与来完成社会对证劵违法的监督,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在另一面又很容易引起滥诉,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二、集体诉讼的条件

在美国法院程序中,集体代表提起的集体诉讼需经法院确认后,才可作为集体诉讼进行,该程序相当于中国的立案审查。美国法院对集体诉讼的立案审查条件:

(一)人数众多性,该标准通常为不少于50个人。这并非绝对要求,但却成为一般法院的参考标准。据悉这也是我国证劵法新修中代表人诉讼的人数标准的由来;

(二)法律关系和事实上有共同性;

(三)代表诉讼的请求有典型性,包括被告包括哪些人,通常美国法院认为应该把所有可能有问题的当事人均列为被告;

(四)充分代表性。指代理的多名律师乃至多家律师事务所间必须没有利益冲突,并有能力胜任代理。

中国《证券法》所规定的集体诉讼从立案审查角度存在较多类似之处,包括对人数、诉讼标的等的要求。

三、诉讼时效

通常而言,通过提起集体诉讼是能够起到中断时效的作用。然而由集体诉讼代表全体相关投资者的特征衍生出来的问题,若存在部分被代表的投资者之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情况,那么其是否还能在集体诉讼中享有胜诉权利?如果有,势必是对被告合法抗辩权利的损害。法院在进行立案审查时,需严格把控“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这一标准,确保参加集体诉讼的投资者均系同一事由。

行使退出权的原告是否能够有中断时效的效力,以及当集体诉讼因为主体不适格的程序问题被驳回起诉,是否该起诉行为对于被抽象代表的其他原告仍然有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均待进一步完善。

对上市公司的建议

(一)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强调合规和风控;

(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三)积极配合交易所和监管机构的问询和调查;

(四)与董监高签订补偿协议,保护个人的财务安全;

(五)投保董监高责任保险,转嫁部分风险;

一批业主起诉开发商,是应该一个先起诉,还是应该全部集体去起诉

可以一个业主起诉,也可以集体起诉,一个业主起诉好处是成本少如果胜诉其它业主可以跟进,法院可以参照先前判例,缺点是对开发商压力不大。集体诉讼,可以向开发商施加压力,但是相对成本高。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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