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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有什么区别?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有什么区别,举例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1-27 16:50:18 阅读数:134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是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是已经经过的时效归于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请看下面详细介绍: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如果中止事由消除是在最后6个月之内,诉讼时效再计算6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

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权利人之请求。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口头、书面均可。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

(2)义务人的同意,同意的方式,对此法律未有限制,口头或书面、明示或默示,均可,而且也不问义务人的同意是否有中断时效的目的。同意之表示人原则上应为义务人本人,义务人的代理人于授权范围内而为同意的,亦发生同意的效果,但保证人等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对主债务人不生同意之效果。同意之相对人,原则上亦为权利人或权利人之代理人,对第三人为同意,不生同意的效果。

(3)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若以有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程序的,亦发生与起诉同等的中断时效的效果。但是,权利人于起诉后又撤诉的是否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通说认为发生中断时效的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以上就是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民法典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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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举例or解读】

单纯看法条,字数是较多的,而且不利于理解,将情形给省略掉,更有利于结合前后句判断中断和中止的情形和法律后果。

解读: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也就是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发生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立法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可能发生,于是“冻结”(停止计算)这6个月的最后诉讼时效。倘若中止事由消失了,那继续计算6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发生特定的事由导致已经进行的诉讼期间归于无效,可以从头重新计算。

举例:

2021年1月1日,李四借给张三钱,借条约定3月1日归还款项。普通诉讼时效从2021年3月2日开始算3年。

李四2021年5月1日向张三催讨过款项,张三同意归还,普通诉讼时效自5月1日重新计算3年。

李四2021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三归还款项,普通诉讼时效自8月1日起重新计算3年。

以上情况为诉讼时效中断。

同一个例子,诉讼时效2024年3月1日到期,现在在2024年1月1日,李四突然发生精神疾病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时诉讼时效本身已经只剩下2个月了。直至2025年1月1日,李四的法定代理人才确定下来。这时,诉讼时效从2025年1月1日起继续计算6个月。

这种就属于诉讼时效中止。

【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事由消除后再计算6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不计算在内,重新起算诉讼时效。可以反复中断,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最长诉讼时效保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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