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如何适用诉讼时效
2008年到2018年,物业案件翻了3000多倍。而且因为种种原因,还有更多案件没有显示在裁判文书网上,实际的物业纠纷案件数更多。
随着律师越来越多的介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攻守双方越来越趋向于专业化。基于各种原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往往长达数年,物业公司追索物业费即需要面对业主的诉讼时效抗辩。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如何适用诉讼时效,各地法院的判决相左的情况屡屡发生。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律、审判规则及相关案例的分析得到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省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李XX、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2018)豫民申6128号
信XX、郑州温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018)豫民申6276号
魏XX河南太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1)豫法民申字第01598号
一、物业费是否属于民法总则和诉讼时效规定所指的“同一债务”?
二、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属于分期履行合同?
因此,笔者认为,物业服务合同应属于分期履行合同,应适用民法总则和诉讼时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计算。
物业服务合同的本质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购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公共部分的管理维护服务,其费用应由全体业主承担,但因现有制度设计,物业服务合同的形式多表现为物业公司需逐个与业主签订合同并逐个收取物业费。现有情况下,物业费多为年付、半年付甚至季付,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势必会引起物业公司频繁发起维权动作。在现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立案数激增的情况,必然会引发更多诉讼而浪费司法资源。
河南省高院的判例和江苏省高院关于物业纠纷的意见,均体现了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应得到认可和推广。
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业费纠纷诉讼时效(三年)
在物业实务过程中,采用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这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合同约定的债务,并非一次性全部给付,而是分期给付的,物业费标的(服务质量在履约时会产生一定差异),这是独立的债务(普通的诉讼时效性是3年),即使在物业服务企业间,未进行催缴或未有证据证明其催缴过的话,很容易认定为这笔物业费已过诉讼时效,损害物业利益
给您相关提示: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约定为分期履行合同
,延长诉讼时效!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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