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没有出庭,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被告没出庭的原因是什么呢?
如果是收到传票或拒收传票而不出庭,视为被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可以依法缺席开庭和判决。
如果是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未通知到位,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后缺席开庭
无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因为被告不出庭缺席开庭,对原告的举证要求就比较高
民事诉讼对方对方不来庭怎么办
你这个挺麻烦的,因为有个管辖地的问题,你当时起诉的时候,是按照你的户籍地?还是案发地起诉?不管怎样,可能1个月后你都要回去开庭,如果确有困难也要提前和法院打招呼。
至于你说的对方不出庭,这个可以解决。
一是被告外出,与家中联系不畅。受家庭条件限制、个人性格等因素影响,在外人员与家中不常联系,虽然家庭成员收到了法院的应诉手续,却无法通知被告,导致被告不能到庭。
二是被告家庭成员不配合。被告本人不在家中,应诉手续由家庭成员代收,代收人亦将诉讼情况告知了被告,因被告不愿到庭,代收人托称与被告无法联系,导致无法适用缺席程序裁决。
三是被告故意躲避。有的被告并没有外出,在家生活或在本地做工,对诉讼有一定的预知,一旦知道以法院名义邮寄应诉手续或法院工作人员找他时则尽力回避。
四是被告系外地人员,不愿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系管辖法院辖区外的居民,虽然知道诉讼情况及开庭时间,但不愿到庭参加诉讼。
上述属于哪种情况?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精神,对于法定代理人和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案件时,如果遇到有一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情况,可以仅就到庭的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经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
起诉状
或者答辩状和证据,在查清全部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
对被告未到庭的,必须核实原因,弄清真实情况,如确系被告本人不知开庭时间、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则可以重新确定开庭时间,如无正当理由的,则依法缺席判决。在核实时,要注意方式、方法,和被告或其家人了解时,还可针对具体情况,扩大了解范围,如庄邻、村组干部、送达人员等,以查清被告是否知晓的真相。只有在确实无法查找被告、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法。
缺席判决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对方如果不出庭,对你基本也是有益的,拿到判决书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再者,如果数目不大,建议调解解决!
民事诉讼案件,被告未出庭,这种情况会如何判
被告未出庭就是缺席审判了,按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审判相关规定处理。
缺席审判的法律依据:
(一)适用对象
1.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被告
(1)非必须到庭的被告
(2)必须到庭的被告经2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被告
(1)不限于被告,申请撤诉而未获准许的原告拒不出庭的,同样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2)但撤诉、按撤诉处理的适用对象限于原告、相当于原告地位的主体,因为起诉权只能由原告或相当于原告地位的主体享有
3.无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4.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申请撤诉未获得准许的原告,其中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二)适用情形
1.非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or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1)此时法院对到庭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已经提交证据、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2)如果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则需要经过2次传唤,之后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拘传
2.被告反诉,非必须到庭的本诉原告即反诉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or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对反诉可以缺席判决(但对本诉按撤诉处理)
3.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具有与原告上述两种类似情形的,可缺席判决
4.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or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审理,经审理,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对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缺席判决
6.必要共同诉讼中的部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or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到庭
(2)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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