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有个兄弟触犯刑法第八十二条,被刑拘会判刑吗,如果判刑的话,会判多长时间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刑法“新罪名”,捍卫英雄烈士再亮剑
03-0118:26红网官方帐号
文/汪祯茂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在3月1日,网民“辣笔小球”涉嫌侵害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批准逮捕。
捍卫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法律更加健全,侮辱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受到严惩,大快人心。我们之所以能够安居乐业,是因为有无数英雄烈士为国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牺牲和贡献,为我们的岁月静好而负重前行。
正所谓“吃水不忘挖井人”,懂得感恩是人人应该具备的高尚品质。始终保持对英雄烈士的尊崇和感激才是正确的姿态。然而近年来,极少数人违背正义与良知,公然发表侮辱英雄烈士的言论,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愤慨。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缺失,没有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必须进行处罚、纠正。
治标还需治本,对侮辱英雄烈士的行为,既要依照法律进行严格惩处,让违法行为付出应有代价,也要加强教育引导,推动思想净化。要大力弘扬英雄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氛围,净化崇尚英雄的心。
中共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在学党史的过程中切实担负起教育引导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引领广大群众提高思想素质,坚定爱国爱党信念,崇尚英雄,争做英雄,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6)粤法刑经文字第42号《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法院应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被告人是成年人,其违法所得都由自己挥霍,无法追缴的,应责令被告人退赔,其家属没有代为退赔的义务。
被告人在家庭共同财产中有其个人应有部分的,只能在其个人应有部分的范围内,责令被告人退赔。
二、如果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有一部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对这部分违法所得,被告人和家属均有退赔义务。
三、如果被告人对责令其本人退赔的违法所得已无实际上的退赔能力,但其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自愿代被告人退赔部分或者全部违法所得的,法院也可考虑其具体情况,收下其亲属自愿代被告人退赔的款项,并视为被告人主动退赔的款项。
四、属于以上三种情况,已作了退赔的,均可视为被告人退赃较好,可以依法适用从宽处罚。
五、如果被告人的罪行应当判处死刑,并必须执行,属于以上第一、二两种情况的,法院可以接收退赔的款项;属于以上第三种情况的,其亲属自愿代为退赔的款项,法院不应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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