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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侵权,如何理解相邻关系的本质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5 15:08:12 阅读数:68

相邻关系是因双方相邻而建立的产权关系。双方享有通行、照明、供水等权利,需要相互尊重,不得妨碍对方行使权利。那么,什么是相邻关系呢?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将详细介绍具体内容,希望对你有用。什么是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指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房地产权利人或使用者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时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说,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权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发生冲突的,应当运用法律调整二者之间的矛盾,使其有权从相邻方获得必要的利益,防止相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应限制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不得损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考虑了相邻当事人的利益和公共秩序之后,对所有权行使的一种限制或约束。享有地上权(见用益物权)的人也应适用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

六种相邻关系

一、与排水的相邻关系

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资源。水资源的利用和排水已在相关法律中作出规定。比如《水法》主要是从水政角度提供相关规定。该法第二十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及相关区域的利益,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服从防洪的统筹安排。 第二十一条规定,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和航运的需要,但其立法目的只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解决相邻关系。《物权法》主要是从相邻关系的角度来规定,说明相邻房产居住者之间的关系。

用水与排水相邻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用水和排水。当水流向下并从上游流向下游时,相邻的居住者必须受到限制。否则,上游邻居阻断水流或者下游邻居阻断水流,都会极大地影响对方的利益。

二、相邻交通关系

相邻通行权是指由于建筑物没有其他通道或土地被相邻土地包围,相邻方有权通过相邻土地。这种交通关系在理论上也被称为“相邻通行权”或“必要通行权”。其设立的目的是规范相邻房地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对土地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相邻房地产权利的行使,使相邻房地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能够充分发挥其对土地的使用。《物权法》第87条对此做了一般性规定,要求房产主为相邻房产主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

三、建筑与敷设管道的相邻关系

《物权法》第88条规定,房地产权利人必须利用相邻的土地、建筑物进行建筑、修缮建筑物和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煤气管道的,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四、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

空气和阳光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自然通风、采光、日照对房地产业主的生产生活意义重大。相邻建筑阻碍自然通风、采光、日照,影响房地产业主的生产、生活甚至基本健康。因此,《物权法》第89条规定:“建筑施工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对于建筑物的建设,国家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通风、采光和日照应限于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和日照,不包括人工措施实施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建筑物的建设必须本着公平原则,充分考虑相邻各方的权益,不得干扰邻居正常生活所必需的自然通风、采光和日照。施工时,相邻建筑物之间应当保持一定距离,否则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如果施工完成后通风、照明和阳光受到影响,并且无法消除障碍,受害方有权根据所遭受的损害要求赔偿。

自然通风、采光、日照不仅与建筑有关,还与相邻的土地有关。例如,在相邻土地上种植高大的树木和建造高大的建筑物可能会影响相邻土地的照明和相邻土地上作物的生长。

动词(verb的缩写)固体废物、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固体废物、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处理关系到环境保护和人类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

为了规范固体废物、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法律作出了特别规定。如《环境保护法》第24条具体规定:“防治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也有规定。《物权法》第90条从相邻关系的角度对此做了具体规定。

房地产所有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固体废物,排放空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和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这就要求房地产的占用者排放固体废物、污染物和有害物质,这些都要符合国家规定。相邻的房地产占用者应该容忍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相邻房产的占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当地的生产生活习惯,并予以容忍。比如婚丧嫁娶、放鞭炮、击鼓唱歌,虽然不符合改变风俗习惯的要求,但一般不允许邻居要求禁止,除非用其他设施制造过度噪音。废弃物、污染物、不可量物的排放不符合国家规定,影响相邻人权益的,相邻房地产权利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妨害,赔偿损失。

六、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预防和免除

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预防和免除,是指在使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相邻不动产时,预防或者避免相邻不动产受到损害。《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所有人对相邻不动产的利用,同时在第91条和第92条中规定了防止和免除对相邻不动产的损害。

《物权法》第91条规定,房地产所有人在挖掘土地、修建建筑物、铺设管道、安装设备时,不得危及相邻房地产的安全。未采取相应措施威胁他人不动产的,应当排除危险或者排除妨碍。相邻房地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危害相邻不动产占有人人身安全或者财产安全,但不危害相邻不动产本身安全的,不属于《物权法》第9l条规定的防止和免除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问题,应以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解决。

《物权法》第92条规定,房地产权利人利用相邻房地产进行用水、排水、通行、管道铺设等。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房地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无忧找律师网边肖为您带来以上总结,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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