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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什么?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主体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7-31 09:28:46 阅读数:78

我们农民拆迁户一般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不知道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意味着什么。我们不知道如何审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全面性和合法性,我们内心就像一个无底洞,不知道该怎么办。在边肖看完下面这篇文章,可以保证所有农村拆迁户在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一目了然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

很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人更快地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合同,往往会设置一个奖励期,在这个期限内签订合同的业主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但实际上,拆迁方提出多个奖励期的补偿会减少的情况并不常见,后期签订合同的业主往往能获得更多的补偿。即便如此,现在大多数拆迁方只规定了一个奖励期。

二、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要注意回迁安置房的选择

拆迁方经常告诉被拆迁人,如果先和他们签订合同,可以优先获得安置房,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相对好一点的房子。但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对于拆迁当事人来说,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往往会在计划作为安置房出售的土地上建设一些商品房。开发商会先卖掉较差的单元,而较好的单元往往会等到最后。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选什么样的房子,而不是能不能选,不存在业主拆迁后不能安置的问题。

在签订拆迁合同的过程中,边肖教人从拆迁补偿的基本方式、签订主体和合同内容三个方面入手。

 (一)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拆迁补偿的方式

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交换与货币补偿价值相当的产权房;产权调换可以实行按房屋建筑面积、结算差价或者就地结算差价或者异地产权调换。

在接受被拆迁人的委托时,我们的律师应提醒委托人,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但选择权受到以下两个条件的限制:一是非公益性房屋的附着物不进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在拆迁时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第二,如果拆迁人和承租人未能就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只能进行产权调换,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主体

由于私房和公房的区别,如果拆除私房,拆迁人应当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而如果拆除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三、签拆迁合同要注意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a)协议的主体。

(二)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和建筑面积。

(3)补偿安置方式。

(四)货币补偿金额。

(五)搬迁期限。

(6)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设备搬迁费。拆除住宅房屋拟以期房置换的,拆迁人应当根据建设情况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约定过渡期,并遵守过渡期协议。过渡期间,被拆迁人和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宿,被拆迁人还应当在过渡期间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设备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地产资源局制定。

以上就是无忧找律师边肖在签约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应该注意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希望所有拆迁户都心知肚明,杜绝在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时上当受骗,保证自己的一切利益都获得,并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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