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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捐赠扣除计算举例,个人所得税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21 21:08:27 阅读数:261

一、政策规定

涉及捐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很多,按照法律等级的分类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款所说的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其所得用于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用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捐赠,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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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30%

实际捐赠金额大于捐赠限额的,只能按照捐赠限额扣除;实际捐赠金额小于或等于捐赠限额的,按照实际捐赠金额扣除。

(2)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可分为以下两类:

(1)扣除30%限额的政策。如光华科技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阎宝航教育基金会、中国高级检察官教育基金会、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孤儿和残疾儿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捐赠、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 中国友谊与和平发展基金会、中国文学基金会、中国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中国公安英烈基金会,个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在30%以内的,允许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具体文件见附件一。

(2)全额扣除政策。如个人对公益青少年活动场所(包括新建场所)的捐赠、红十字事业的捐赠、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组织的捐赠、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中国健康快车基金会、孙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国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中国医疗卫生发展基金会的捐赠等允许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具体文件见附件二。

二、政策解读

(一)捐赠对象:必须向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和贫困地区捐赠。

(2)捐赠方式:捐赠必须通过国内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直接向受赠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捐赠,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三)捐赠扣除比例:一般情况下,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允许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捐赠,必须在文件中明确规定,方可税前扣除。

(4)捐赠扣除期:个人税前扣除的对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资金应属于当期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未结清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入其他应纳税所得额和纳税申报期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抵扣,不得从以前纳税申报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当期捐赠。(国税函[2004]865号)

三.计算示例

(一)限额扣除30%的计算示例

例1:某公司员工张先生,2008年8月份工资收入4000元,直接向贵州省贫困山区失学儿童捐款500元,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向某自然灾害地区捐款1000元,获得财政部门印制的专项捐款收据;目前,克扣工资

(2)张老师本月工资及薪金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2 000=2000元

根据有关规定,个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向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捐赠,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扣除。

工资及工资收入的免赔额捐赠限额为200030%=600元

(3)张老师当月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000-600)10%-25=115元

(二)全额扣除的计算示例

例2:2009年3月,公民刘在某培训中心接受讲座所得8000元,向中华慈善总会捐款5000元,并获得财政部印制的专用捐款收据。刘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 (1)刘劳动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1-20%=6400(元)

根据有关规定,刘向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即应纳税所得额为6400-5000=1400(元)

(2)刘的劳动报酬计税金额为:140020%=280(元)

(3)扣除期计算示例

例3:2009年5月,公民李获得劳动报酬8000元,按规定缴纳税款1280元。2009年7月,他向中国慈善总会捐赠人民币5000元(7月无应税收入),并获得财政部印制的专用捐赠收据。李灿5月份享受捐赠税前扣除并退还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865号)的规定,本次捐赠不允许从以前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故李2009年7月的捐赠5000元不能从2009年5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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