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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何法律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法律流程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7-26 10:43:25 阅读数:144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解除的除外。如果被收养的儿童超过10岁,应得到他的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被收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养父母与被收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不能达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被收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被收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被收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会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应当向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收养关系因被收养人成年后虐待或者遗弃养父母而终止的,养父母可以要求被收养人赔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亲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亲生父母妥善补偿收养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或者遗弃被收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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