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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机关是哪一个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7-23 21:53:14 阅读数:113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者亲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解除原因,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按照有利于被收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批准解除。那么收养解除的登记机关是哪一个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来看看无忧找律师带来的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机关是哪一个细节

一、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机关是哪一个

一)受理部门:县(市)民政局

2)部门职责:在本市辖区内实施收养登记管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注销,依法处理非法收养行为,宣传收养法律,倡导合法收养行为。

三)经营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四)注册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协议的除外;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或者放弃未成年被收养子女合法权益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

4.被收养人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5.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关系注销登记。

5)当事人应提交的登记材料:

1.身份证;

2.账簿;

3.收养登记证;

4.收养关系协议的终止;

六)注册程序:

填表,申请——,提交证明,证明——,撤回《收养登记证》 ——,审批——,签发《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七)时限和结果:

1、符合解除收养登记条件的,从次日起30日内接受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证;

2.审查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自受理次日起20日内将有关材料退回当事人,并书面告知理由;

(9)收费标准及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1992]349号

解除收养关系挂号费100元。

9)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0)投诉监督:收养当事人对接受部门和行政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或者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县人民政府的投诉和举报。也可以投诉,向当地民政局举报。

二、什么情形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者亲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解除原因,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按照有利于被收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

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因养父母未尽到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而解除。

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身体缺陷或者其他疾病的,不会解除收养关系。然而,亲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可能会被释放。

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继续共同生活确实不利于双方的正常生活。一方坚持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以准予解除。

收养关系终止时,被收养人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并独立生活,但养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的,由被收养人负担养父母晚年生活费用。

如果父母要求终止收养关系,养父母可以要求法院终止收养关系

(1)必须经当事人同意。就收养人而言,需要征得养父母的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当被收养儿童成年时,可以获得被收养儿童的同意;被收养人尚未成年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或者原收养人的监护人的同意。如果被收养儿童有辨认能力,还应当征得被收养儿童的同意。

(2)当事人必须已经妥善处理了财产和生活问题,且不存在争议。协议终止收养可以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处撤销收养的程序也可以分为申请、审查、认证三个环节。达成解除收养决议后,当事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解除收养,并说明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员应调查当事人终止收养的原因及相关情况,以查明终止收养是否因当事人真实意愿所致;终止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是否有其他意图;经审查,符合终止收养条件的,应当对双方是否合法处理财产、生活问题进行公证,准予终止。收养关系自当事人收到公证书之日起终止。不符合协议终止收养条件的,不予出具证明。对于相关争议,可以建议当事人按照诉讼程序提出请求。

基层政权机关或者户籍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审查,根据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2.应一方要求解散。

如果一方要求终止收养但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收养,但财产和生活困难纠纷一般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应当首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其达成协议;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保护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收养关系,保护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妥善解决求是争议:

(1)养父母和亲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养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经父母要求,收养关系应当终止。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利于双方继续共同生活。一方坚持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以准予。

(4)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身体缺陷或者其他疾病的,不会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如果父母在申请收养时故意隐瞒,他们可能会被释放。

以上都是无忧找律师边肖带来的三、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和程序。看完这篇文章,你知道所有关于解除收养关系的相关知识吗?准予终止收养时,应当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财产和生活问题。收养关系终止时,养父母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由养父母抚养长大、独立生活的养子女承担养父母晚年生活费用。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赔偿被收养子女在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不得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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