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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件报案后可以撤销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9-24 21:18:45 阅读数:77

一、醉驾案件报案后可以撤销吗?

醉酒驾驶立案后不能撤回。

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侦查。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只有在审查认为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时,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提出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立案侦查。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被大赦令免除处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除刑事责任的

二、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版本: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约束其不醒来,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如果是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势必会将其叫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处罚及相关司法解释

1.《刑法》第133-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处拘留、罚款。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的态度,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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