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交通 > 酒驾

按照规定醉驾法院怎么判刑?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9-24 21:15:45 阅读数:87

一、按照规定醉驾法院怎么判刑?

根据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和“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二、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

1、 《刑法》 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结合全文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酒驾如何判法院,关系到实际案例。总的来说。当酒精含量超过800 ml时,将判定为醉酒驾驶。根据驾驶人的驾驶状况、驾驶时间、行驶速度、驾驶人是否在营业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等客观情况,对醉酒驾驶酌情处罚。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