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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奸”未必在床:浅议如何在离婚中合法调查婚外情证据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2 08:12:57 阅读数:161

《捉奸》可能不在床上:关于离婚时如何合法调查婚外情证据

盗窃音像资料、恶心的短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文件,这些看似婚外情的“铁证”,可能在法庭上不被受理。

目前,由第三者引起的离婚比例已经占到离婚原因总数的56%以上。当丈夫有婚外情时,合法婚姻中的女性通常会想方设法获取“奸夫淫妇”的证据,不仅是为了出口恶气,也是为了在以后的离婚过程中为自己谋利,甚至是为了追究错方的赔偿责任,有时候在普通人眼中看似铁证如山的证据,法官未必会采纳。因为法官根据证据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一些规定,作为律师,根据我处理许多离婚诉讼的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一方通奸或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且没有和解可能的,可以认定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这是婚外情后离婚的法律依据。

首先,婚外情的证据要充分,即必须证明有婚外性行为。一般的拥抱或者牵手都不能算婚外情。甚至一般交流中的接吻都不算(有性过程的接吻除外),没有性行为的不算按摩场所的异性按摩。有个案例,说妻子虽然拿着调查公司拍的男子进入酒店大门的照片,但无法推断性行为。有时候为了业务往来,离婚官司输了。所以什么是婚外性行为可以用公安部来解释,就是把人体两个器官的直接接触视为性行为。有一个案例,两个人赤身裸体却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证据,最后却没有被发现是妓女。所以,录像一定要有性行为的内容。可行的方法是,一旦发现丈夫有外遇,你可以要求他写保证书或者书面的自我批评,但一定要写丈夫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婚外性行为)和改变过去的话。另外,QQ聊天虽然有歧义,但网上的话并不代表现实生活中一定会发生,所以仅仅依靠QQ聊天记录是不够的,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

另一桩婚外情的取证方式必须合法,否则无效。私家侦探和所谓的侦查公司没有法律赋予的侦查权,所以他们提供的照片和视频不合法,最后当事人浪费了钱。因此,具有法定侦查权的机构取得的证据是有效的。公安法院有法定的侦查权,律师的侦查权是律师法赋予的,所以也是有效的。如果性行为是在自己家里被抓的,那么自己拍的照片或者视频显然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强奸发生在其他地方,比如酒店或者其他人的住所,那么就要考虑是否侵犯他人的居住权或者隐私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拨打110,由警方调查,然后将警方的笔录交给法院,由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3申请法院调查时,法院可以要求酒店提供视频监控录像或者两人住宿的登记信息。即使没有证据,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从公安机关取得公民的旅馆住宿记录。如果找到多个开房的记录,有的法院会直接判定他们有婚外性行为。这在离婚时是有利的。

由于窃听是一种间谍装置,只能由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使用,通过窃听获得的证据无效。什么是偷听?从这个意义上说,私家侦探获得的证据是不被接受的,其法律依据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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