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8 13: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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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规定,受法律保护的亲子关系有三种,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父母与形成事实支持的子女的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以合法收养为基础,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以再婚父母与子女抚养的客观事实为基础。丈夫与与他人通奸的妻子的子女没有血缘关系,既不是收养关系,也不是继父与继子女的关系。所以两者之间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关系。
当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合法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负责编辑:李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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