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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想变更孩子抚养权应该通过何种途径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8 15:13:41 阅读数:79

编者按:新民晚报邀

我来自江苏。我和前夫于2009年1月22日同意离婚。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房产也归男方所有。男方需要给我6万的赔偿金,一年2万,三年就要交了,他还没给我一分钱。2009年7月,我们又写了一份协议,房子和儿子给我,我用钱补贴他。不知道这个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现在孩子想和我一起生活(前夫没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有限,没有时间带孩子给父母),各方面我都比他强。现在孩子转给我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尽快拿到孩子的抚养权?-陈女士

[解决方案]

首先,你所说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本身的内容。双方当事人表达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的,通常视为有效。

其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变更抚养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一)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住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给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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