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8 15: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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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人反映,姜玲和宋广是夫妻,经法院调解于2004年3月9日离婚。双方同意由父亲宋广抚养9岁的儿子宋龙。同年,宋广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试用期结束后,宋广被送进监狱服刑。2006年5月,江玲起诉法院,要求变更对孩子的监护权。江玲还提供了宋龙的书面意见,证明儿子愿意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莱西法院认为,宋广因其罪行被判重刑,尽管双方同意在离婚时由宋广抚养宋龙。宋广在服刑期间不能完全照顾其子女的原因是合理的,应该得到支持。所以法院裁定,宋龙是江陵带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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