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抚养权纠纷中,因一方扶养条件的变化或者10岁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改变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子女监护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下面由无忧找律师小系列详细介绍。
一、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分别抚养孩子的利弊证明:
(一)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的,需要医疗、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要求对方邻居、朋友出具对方长期不良习惯证明,或者要求对方出具对方未履行抚养、虐待子女义务的说明;
(3)经常更换居住地的,可以从对方所租房屋的业主处了解租赁合同的签订情况;
(四)对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违约的,可以请求对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子女,可以到对方工作单位,要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收入和工作变动情况。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意见。
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1、法定条件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赡养人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赡养方未履行赡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
当有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时,父母可以先私下协商,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变更托管协议公证的方式进行变更。办理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二)子女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三)变更抚养权协议草案。
(编辑: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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