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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怎样算以夫妻名义同居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15:55:19 阅读数:105

夫妻以夫妻名义同居。住了一段时间,觉得自己是生活中的伴侣,打算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要注意自己应该注意的事情,避免以后出现各种纠纷。无忧找律师网做了一些介绍。可以看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什么问题

(a)事实婚姻中的男女不应有配偶,有配偶将成为事实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指原婚姻未解除,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虽然没有做结婚登记,但重婚已经构成。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有结婚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把对方当成配偶,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姻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违法的性行为都不具备结婚的目的和同居的形式。

(3)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公开的婚姻状况。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被周围人认可。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地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外在形式上也具有社会认可的夫妻地位。这是事实婚姻和其他未婚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非法的性关系和性行为都没有夫妻之名,群众也不会承认他们是夫妻。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没有合法的婚姻登记要求,这是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中国,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婚礼,没有登记结婚的都不是合法婚姻。

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条,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一方起诉人民法院“离婚”。同居期间双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可视为事实婚姻;同居期间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视为非法同居。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定积累了很多财产,在登记结婚前要明确认定为自己的婚前财产。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登记结婚需要注意什么?最好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无忧找律师网可以为您提供这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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