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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同居关系,如何认定同居关系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15:53:19 阅读数:82

在一起生活久了,双方真实的性格就显露出来了。这个时候,女人可能会被男人粗暴对待,甚至虐待。面对同居关系中的一方虐待另一方,被虐待的被害人希望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无忧找律师网边肖为你解释这些知识。同居关系能否成立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虐待和迫害,通常采取殴打和咒骂、捆绑、冷冻和饥饿、限制自由、侮辱人格、不给予医疗或强迫过度劳动等手段。

同居者不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地位。但如果同居一方被对方伤害,可以及时报警。

虐待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1、对被害人有身心摧残、折磨、迫害行为。从方式上看,这种行为既包括正面行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辱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过劳等。以及消极不作为,比如不给医疗,不给足够的食物,不穿保暖的衣服等。但构成本罪就不能是纯粹的不作为。简单的不给吃不给穿不给生病不治疗就构成犯罪,应该是遗弃罪。内容序言既有身体虐待,如冷冻饥饿、禁闭、疾病不治疗,也有精神迫害,如讽刺、虐待、人格滥用、限制自由等。无论其内容是什么,无论如何运用,无论是交替进行还是连续进行,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行为必须规律一致。这是滥用本罪的必然特征。偶尔的打骂,冻饿,被赶出家门,都不能算虐待。

3.虐待在构成犯罪之前必须是卑鄙的。韦唯的“恶劣情节”是指动机卑鄙、手段残忍、持续时间长、屡教不改的虐待行为,受害者有青、老、病、残、孕、产妇等。殴打、咒骂一般家庭纠纷或者有虐待行为,但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不构成虐待罪。有些家长用简单粗暴的方式教育孩子,有时甚至打骂体罚,这是不对的,应该批评教育。只要被害人没有被故意毁灭和身心折磨,就不应该以虐待罪论处。

虐待发生在同居中。被害人如果想追究虐待罪,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虐待罪就应该报警。当同居关系中的一方被另一方虐待而未被虐待时,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站上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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