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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认定,怎样算是非法同居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03 15:43:19 阅读数:140

目前,同居主要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作为夫妻共同生活,虽然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是,同居关系的解除关系到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以后的再婚,所以必须慎重处理。那么如何解除非法同居呢?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协议方式,即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关系即解除。

2、诉讼,即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调解离婚。

对于同居案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主要适用:“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男女,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法律已经对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性要求。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法律对非法同居男女符合结婚必备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后方可受理;婚姻登记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处理。”

人民法院在试图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分割财产问题,应当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共同解决。在指定分割财产时,要兼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制度,并妥善执行分割

根据1980年制定的《婚姻法》和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几个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事实上我国关于事实婚姻的立法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具体来说,在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期间,如果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则法律承认双方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即法律承认双方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非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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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找律师网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涉及《侵权责任法》 #规定的婚姻问题,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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