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的概念:
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人们可以拥有和控制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品,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
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包括网络软件、网络游戏账户、设备和虚拟货币等使用中留下的数据。从法律上讲,财产有四个特征:占有、使用、处置和收益。虚拟财产具有所有这四个特征。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不动产的基本特征,应该像不动产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样,虚拟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
目前,各国对虚拟财产的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参照美国、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和案例,它们都倾向于将互联网上的虚拟财产归属于物权。网络虚拟财产满足财产的一般条件,可以由所有人直接控制,排除他人的干扰。所有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法律属性是物权。本文认为,将虚拟财产归类为物权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网络用户的权益。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将虚拟财产归入夫妻共同财产,但根据虚拟财产的物权属性,虚拟财产可以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a)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
虽然《婚姻法》第17条没有明确指出虚拟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就《物权法》而言,虚拟财产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虚拟财产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随着我国法律对虚拟财产的逐步完善,网络用户的网络虚拟财产可以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当虚拟财产根据其物权属性受到法律保护时,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虚拟财产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网站无忧找律师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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