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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步骤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4-01 13:50:14 阅读数:226

婚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为证明夫妻(未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财产制度和所得财产的分配方式及原则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进行的活动。夫妻财产协议的公证,由一方住所地或者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分为两种形式:

首先,未婚男女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并公证。

第二,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达成协议并公证。


配偶财产协议公证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好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簿。已婚人士必须带结婚证。

2.与房屋产权等约定内容相关的产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起草好的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地位和所有权;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护和处置原则等。

第二步,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共同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受理的公证员接受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对财产权的证明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他们的合同是否被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将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在签订财产协议后告知当事人其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双方应配合公证员完成公正接待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是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通过上述四个步骤,婚前财产公证程序得以完成。两周后,当事人可以凭收费收据领取公证书。如果双方都找不到时间领取公证书,预付邮资后也可以享受“邮件递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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