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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3-29 14:38:25 阅读数:151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从下面8点,详细请仔细阅读

(l)配偶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合同收入和来自多元化企业的收入。

(2)配偶双方或一方通过继承、遗赠、馈赠和其他合法手段(如股息、利息、股息、专利收入、版税等)获得的财产)在婚姻期间。

(3)婚前个人拥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如果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管理、管理和修理,并且已经结婚多年(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超过10年),将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和妻子在离婚期间长期生活在一起,复员和转业军人挣得的复员费和转让费可视为共同财产。

(5)如果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能确定,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对某一财产的所有权有争议,而主张该权利的一方未能提供确凿的证据,则该财产一般应视为共同财产。

(6)在婚姻登记时,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买的家具以及亲友的结婚礼物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七)婚后购买的贵重珠宝、贵重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尽管它们是供个人使用的。

(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户和农业责任田专业户的收入,以及当年无收入的种田投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即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和奖金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和奖金收入,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福利政策收入和补贴;

(二)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和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在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双方实际获得或将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养老保险待遇和破产安置补偿。

(8)有些夫妇应分担一次性费用,如婚姻期间支付给士兵的复员费和自谋职业费。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的持续时间是指夫妻双方结婚到其中一方死亡或离婚之间的时间。夫妻在此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在丈夫和妻子存在期间,配偶一方处置财产需要征得配偶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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