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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27 20:03:01 阅读数:296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写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的有效期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将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取代。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财产。

第1063条下列财产是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如果产权登记在投资方子女名下,则只能视为给其子女一方的礼物,该房地产应被视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则该房地产可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投资份额分享,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婚后买房不是普通的财产吗

与以前的规定不同,新《婚姻法》对婚前购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规定,配偶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不视为共同财产。与此同时,2013年新婚姻法的全文也首次表明,父母一方为其子女购买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归一方所有。此外,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购房的相关规定也指出,一旦双方离婚,其中一方用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将归财产登记方所有。在婚后参与还贷和离婚时,可以根据情况得到一定的补偿。具体来说:

1.这所房子登记在其中一个名下。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应属于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2.如果房屋是在婚前用一方的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所有人应属于投资者。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1款,即使财产的形式发生变化,婚前财产的性质也不会改变。

3.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只在一方登记,而不是以另一方的名义,这意味着双方的财产已经混淆。根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生产经营收入,认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4.如果在投资者购买该房屋后,该财产被登记为另一方的名称,则可以推定该财产是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并可以作为礼物出示。

5.投资者购买房屋后登记其姓名,另一方参与出资和装修的,视为投资者的个人财产。

房屋出售或拆除后,有两种新买的房产:

1.如果在出售时房地产许可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来说,出售所得的价格仍然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栋房子当然属于有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在购买房屋时也有出资,则出售房地产的收益将由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因为房款已全部付清,所以不存在偿还贷款的问题。

2.如果另一方的名字加在产权证上,那就是共同财产,第二栋房子就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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