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再婚登记后,离婚夫妻正式恢复法律地位,也就意味着此时已经有了婚姻关系。夫妻之间的权益会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此时的男女复婚需要什么证件呢?此时,当事人需要根据自己的身份确定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资料。让无忧找律师通讯为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1.男女复婚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
(一)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异、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离婚或丧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一)本人护照或者其他身份、国籍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中国临时入境居留证明;
(3)该国公证处出具的、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中国驻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果离婚或丧偶证明是居住国出具的,则该证明应经居住国公证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和国籍证明(无国籍人士除外); (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本人工作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和向谁申请结婚的证明。
二、具体再婚程序是什么?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当事人再婚申请,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复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在取得结婚证后恢复夫妻关系。
申请再婚的程序与申请结婚的程序类似,具体如下:
(1)应用。
男女双方需要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持所需证件向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和消灭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再婚和结婚一样,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申报单。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
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的“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手印。
(四)审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婚登记。”
(五)再婚登记证明;
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方具有法律效力。
(6)无需体检。
申请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再婚是指夫妻离婚后再婚,双方必须是前一段婚姻的对象,才算再婚。特别是,如果他们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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