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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异再婚生育政策,离婚后再婚生育可享受独生子女政策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5-25 08:57:03 阅读数:145

当今社会,离婚很常见。离婚后与他人建立婚姻关系的行为称为再婚。再婚,最关心的是再婚后的生育问题。那么离婚后再婚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什么呢?下面,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离婚和再婚后的生育政策,让我们和无忧找律师一起看看

一、离异再婚后的生育政策是怎样的

关于离婚后再婚夫妇的生育政策,各地的规定各不相同。

示例: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子女:

(1)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且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9条,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且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依法在再婚前,各自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且再婚后未生育的;

(3)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病残子女,医学上认为能够再次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离婚再婚生育条件之受理条件

夫妻一方或双方申请为再婚夫妻再生育子女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2)再婚夫妻“夫妻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3)再婚夫妻“双方在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均依法与原配偶共同生活。

再婚及生育的审批程序:

(1)我申请。夫妻双方在户籍地乡(街办镇)向女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乡(镇、街办)初审。由乡(镇、街办)人口计生办或女方所在单位根据申请条件,派人调查核实,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并张榜5天,填写《政策性再生育子女审批表》,并报县人口计生局审核后公布。

(3)县级审批。根据规定需要进行社会调查的,其中一名或者两名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毫无疑问,经审查,是由县再生育子女审批机构集体审批,并由其办公室《再生育服务证》发给我的。再婚生育条件的受理期限: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

三、离异再婚生育之需提供的材料

(1)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的”。申请再生育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提交的再生育申请;

(2)女方户籍复印件(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保留复印件);

(4)夫妻近期两寸免冠照片四张。

(5)未生育的配偶所在村(居住地)委会,出具的第一份结婚证,或有婚史但未生育的证明。

(6)配偶另一方持有的《生育服务证》号子女,或已生育子女的证明(居住在所在村的出具的姓名、出生时间和子女数证明);

(7)生育一个子女的配偶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见原件,留复印件);

(9) 《结婚证》的再婚及生育证明(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申请生育另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提交的再生育申请;

(2)女方户籍复印件(单位或村盖章);

(3) 《居民身份证》 of

(6)丧偶夫妻身边有两个孩子的证明(、居出具证明,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和出生时间);

(7)未生育的配偶所在村(居住地)委会,出具的第一份结婚证,或有婚史但未生育的证明;

(9) 《结婚证》的再婚夫妻(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3)再婚夫妻“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均依法与原配偶共同生活”,申请生育另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一)夫妻双方提交的再生育申请;

(2)女方户籍复印件(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保留复印件);

(4)夫妻近期拍摄的4张两寸免冠照片;

(5)夫妻一方再婚前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见原件,留复印件);

(6)另一方配偶再婚前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见原件,留复印件);

(7) 《结婚证》的再婚夫妻(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9)女方或男方在村(居住地)委会出具的确认新合并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以便在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有其他问题,请到无忧找律师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会有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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