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1.经营船舶买卖的代理人
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协会代码:巴伦支海
2.地点和日期
3.船东(出租人)/营业地
4.租船人/营业地
5.船舶名称(第8条)
6.船旗国和登记国(第8条)
7.呼号
8.船型(内燃机船或蒸汽机船、干货船、油轮、冷藏船或客船)
9.总注册吨位/净注册吨位
10.施工时间/地点
11.总载重吨位(近似值)根据夏季船载吨位和长吨位计算。
12.船舶等级(第8条)
13.船级社的最后一次特殊检验日期
14.其他项目(并根据第13条规定类别证书的有效期)
15.交货港(第1条)
16.交付时间(第2条)
17.租船合同的取消日期(第3条)
18.返回港(第3条)
19.每日连续通知(如与第2条不同,应填写)
20.进入干船坞的时间(如与第2条不同,应填写)
21.航区范围(第4条)
22.租赁期间
23.租金(第9条)
24.货币和支付方式(第9条)
25.付款地点、收款人和银行账户
26.银行担保/支付担保(金额和地点)(第21条可选)
27.抵押(第10条);如果没有抵押,请填写
28.保险(水险和战争险)(按照第11 (e)条或第12 (k)条填写船舶价值)
29.根据第11 (b)条或第12 (g)条为船东投保的额外风险
30.根据第11 (b)条或第12 (g)条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风险
31.经纪人佣金和支付对象(第24条)
32.潜在缺陷(仅在发现期限与第1条不同时填写清单)
33.适用法律(第25条)
34.仲裁地点(第25条)
35.租赁/购买协议(指明第三部分是否适用)
36.双方同意,本合同应按照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规定的条件履行。当这两个部分的条件发生冲突时,第一部分的规定应优先于第二部分,但仅限于冲突的程度。 第三部分只有在双方同意并在第35条中列出时,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适用;如果与前两部分的条件相冲突,前两部分的规定优于第三部分,但冲突的范围是有限的。
签字:东船(出租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部分
1.卸货港
船舶将把租船人在第十五条所列港口指定和准备的泊位交付给租船人验收。
船东应尽最大努力使船舶在交付前和交付期间适航,并准备好在船体、机械和设备的所有方面投入下列服务。船舶在交付时应具有所有有效的合格证书。当船舶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接收船舶时,已经完全履行了作为船舶所有人的义务。此后,租船人无权因其索赔或明示或暗示的担保而向船东索赔。但是,船舶所有人应负责修理和更换因船舶、船舶机械或设备在交货时存在的潜在缺陷而造成的缺陷,但这些缺陷必须在交货后18个月内出现,除非第32栏另有规定。
2.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不得早于第16条规定的日期,除非租船人同意。
当船舶预计可以交付时,出租人应至少连续30天通知承租人。除第19栏另有约定外,船舶所有人应随时与承租人就船舶状况的变化进行沟通。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迟不能在第十七条规定的取消日期前交付,承租人有权选择取消该租船合同。
如果船舶在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后才能交付,船东应在合理确定船舶准备就绪后尽快通知租船人,询问租船人是否将行使其取消租船合同的选择权,租船人必须在收到通知后168小时内宣布其选择决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选择权,船东通知中船舶准备日期后的第7天将被视为新的取消
不管本租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如何,双方同意核燃料或放射性产品或原材料明确排除在本租船合同允许装载或运输的货物之外。但是,不排除工业、商业、农业、医学或科学中使用或打算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但必须事先获得船东的装运批准。
5.检查
对于船舶交付和船舶返还检查,船东和租船人将在交付和船舶返还时以书面形式确定和证明船舶的状态。检验费用或时间损失由出租人承担,检验费用或时间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如果发生时间损失,应按日租金或按比例计算。如果需要对接,对接费也应包含在上述费用中。
6.检查船东有权随时检查或检查船舶,或授权验船师代表他检查船舶,以了解船舶状况,并确保船舶得到正常修理和维护。仅在干船坞中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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