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小组,并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相关规定,指派专人作为食品安全监督员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2)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金龙卡机的管理和原料进出仓库的管理。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乙方的材料采购、储存、分配、营业收入和销售价格。管理员应及时提出乙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向甲方报告.管理人属于乙方员工,但不得随意解雇。如果管理人确实不称职,双方应协商解决问题。行政人员的工资包含在人力资源的总成本中,工资标准由双方商定,但应高于普通员工。
(3)定期听取师生对食品工作的意见,并进行反馈。乙方应及时调整以满足服务要求。
(4)教育和引导教师、学生和员工尊重乙方人员的劳动。经理应公正行事,努力解决乙方工作中的问题。在公务活动中,乙方不得索要财物或宴请,不得刁难或无理阻挠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积极协助乙方办理健康证和年检,费用计入运营成本。
(6)本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的业务满意度超过70%,可考虑延长或续签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公益性、低利润、服务大学食堂的原则,努力为师生提供温馨、周到、价廉、优质、卫生的膳食,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1)教育员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真诚待人、礼貌服务、以服务育人、管理富余人员,努力在经营活动中培养一流的企业团队。坚持薄利多销、优质、卫生、安全的经营理念。不要在经营活动中掺杂掺假,不要出售无证食品和过期食品,不要缺钱,不要以次充好。在业务范围内,我们将努力拓宽服务水平,增加模式的多样性,提高服务质量,为师生提供满意的服务。
(2)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员工必须有完整的“三证”;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员工的培训、提高和遵纪守法教育,承担法律责任。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主动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认真学习和了解国家及有关部门、院校和甲方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依法经营。
第二十四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风险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整,并在一个月内购买餐饮场所责任险人民币120万元。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第二十六条乙方的投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乙方应在经营过程中严格履行。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文本格式和内容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和乙方(签字)
代表:代表:
Attn: Attn:
一年中的月日
主编:米、小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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