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预出租人(甲方)
预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出租甲方依法可以出租/预租的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房屋/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租房或租房前的情况
1-1甲方(出租/预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本市(区/县)的(实测[出租]/预测[预租]房(部分)_ _ _ _ _ _ _ _ _ _ _(号/楼)(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向乙方证明:
1)[租赁]房地产证/房屋所有权证/_;[证书编号。_ _]。
2)[预售]预售许可证[许可证号。_]。
1-2甲方作为_ _ _ _(房地产所有人/托管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抵押。
1-3房屋公用或共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加附属设施的内容和标准以及双方同意的相关事宜,分别在附件和附件中列出。甲乙双方同意,本附件作为甲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该房屋返还给甲方的验收依据。
租赁目的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将该房屋出租使用。
并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用水同意,未经有关部门按规定批准,不改变上述约定的用途。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双方同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租赁】该房屋的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预租】具体租赁期限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时约定。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期归还。乙方如需继续租赁该房屋,应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继续租赁的书面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同意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日租金为元。[租赁]月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元整。【预租】月租金由甲乙双方根据预租商品房交接书中实测建筑面积计算确定。
这所房子的租金将保持不变(年/月)。从(年/月)起,双方可以协商调整租金。相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乙方应在每月_ _ _ _ _ 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付款,
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4-3乙方以下列方式支付租金:_ _ _ _ _ _ _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租赁保证金,即(_ _ _ _ _ _ _ _)。
甲方收到定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将用于抵消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费用,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
5-2租赁期内,(甲方/乙方)承担水、电、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5-3(甲方/乙方)应承担上述费用,计算或分配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间:_ _ _ _ _ _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护责任
6-1租赁期内,如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有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 _ _ _ _天内
修理。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如乙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和维修时,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在检查和维护期间,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物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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