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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现安全问题谁承担责任,房屋墙体出现问题该由谁负责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7-03 10:01:31 阅读数:133

房屋出现问题,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关于住房问题谁来负责的问题,下面无忧找律师网边肖将给你详细解答。一、房屋出现问题由谁承担责任

1、房屋问题,由开发商或建设单位承担,实行建设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方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质量负责。

第二十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就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二、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1.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买受人可以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其维修。因维修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或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2.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当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测。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明后,可要求开发商退房。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开发商无视消费者的合法要求,可以由司法机关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咨询无忧找律师com.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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