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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能收房吗,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4 17:03:09 阅读数:171

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全部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办理产权证,但不能没有任何一份。因此,购房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在购房合同中进行预售登记之前,

如果买方失去合同,只需要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买家需要支付的成本是一份合同的成本,大概是200元左右。

二是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之前,但在银行按揭开始之前,

如果买方失去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宣布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做预售登记。在此期间,买方需要支付发布声明的费用、合同费用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完成,银行按揭办理完毕后,

如果买受人失去合同,除了第二种情况办理的手续外,买受人还必须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在银行质押新合同,因为原购房合同已被取消,代之以新合同,这意味着买受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合同号发生了变化。虽然购房合同内容没有变化,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合同发生了变化,需要联系银行。在此期间,买家需要支付的费用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专家提醒,在买房的整个过程中,合同往往需要交接,合同的丢失并不总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都会因为疏忽大意而失去合同。所以,在交接合同时,必须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你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损失,大家互相推诿责任,买家最终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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